2月14日,市大数据局消息称,即日起该局面向社会征集对《大力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八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按照《政策措施》,我市将从创新税收税务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优化融资环境、鼓励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促消费活动、支持打造应用场景、强化数据供给能力、鼓励引领发展、发挥示范作用等8个方面,对平台经济发展进行扶持。
创新税收税务服务和税收优惠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将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支持平台企业中贡献突出且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申报“英才计划”,给予其落户、创新创业、子女入学、住房医疗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对符合鼓励类产业目录的平台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
优化融资环境方面,《政策措施》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平台企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开展产业链融资、商业圈融资等授信和结算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合规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额度试点;在鼓励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促消费活动方面,鼓励各区县统筹资金利用各类平台以发放消费券等方式开展消费促进活动,重点投向文化、旅游、餐饮、住宿、体育等行业;在支持打造应用场景方面,支持平台经济企业参与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建设,并对实施效果好的项目予以奖补;在强化数据供给能力方面,支持平台企业特别是互联网平台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共同合理使用数据,赋能后者数字化转型。
另外,《政策措施》还从鼓励引领发展和发挥示范作用两个方面拿出“真金白银”支持,包括鼓励创新型领军平台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企业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市级科技创新重大研发项目,市财政将对每个重大研发项目给予1000万—3000万元支持,同时择优评选一批平台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良好、创新示范性强的市级平台示范企业,建设一批特色平台经济集聚区和示范区。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