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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4〕14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改革,助推“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优质中小企业生成、发展、壮大等环节,构建梯度培育体系,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耦合互动,打造优质中小企业孵化生成和成长壮大良好生态,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到2027年,科技型企业达到8.6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8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00家,新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15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新增挂牌培育和托管企业800家,独角兽企业达到15家,新增制造业上市企业40家,新建数字化车间400个,新增商标有效注册量15万件。

二、构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体系

(一)以支撑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为着力点精准选种育种。围绕“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16条标志性产业链关键技术需求、“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外引内培进行科技成果选种育种。构建多维度科技成果筛选引入评价体系,精准筛选科技成果。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加快研发一批未来产业和当前产业链亟需的科技成果。每年选育高价值科技成果5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国资委、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

(二)以硬核科技企业生成为重点系统选苗育苗。重组升级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加快筹建重庆市技术转移研究院,健全完善“综合型+专业型”研究院矩阵体系,生成一批硬核初创企业。建立科技型初创企业招引投资基金体系,招引更多符合我市产业生态需求的硬核科技企业。每年引育硬核科技企业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县政府)

(三)以夯实优质企业基础为牵引广泛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以区县为主体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机制,推动各层级支持政策落实到位,重点扶持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和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发展。每年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8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

(四)以补链强链延链为目的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迭代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推动技术、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向企业集聚,引导创新型中小企业深耕产业链关键环节,逐步实现专精特新发展。每年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

(五)以提升产业链把控能力为抓手聚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筛选一批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企业,开展精准辅导和服务。每年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

(六)以打造国际一流企业为导向大力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梳理形成市级、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清单,支持企业加快成长为单项产品或服务市场占有率国际领先的企业。每年培育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

(七)以规模能级跃升为引领合力培育上市企业。创新区域性股权市场孵化机制,改革企业上市助推机制,支持优质中小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规模能级跃升,培育一批综合实力强、市场价值高的独角兽企业和上市企业。每年培育制造业上市企业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重庆证监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

三、完善中小企业培育体系

(一)实施科技赋智行动

1.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全面推进“产业研究院+产业基金+产业园区”科技成果转化路径,针对性布局一批中试和应用验证平台。健全科技成果评价机制和转化激励机制,构建多元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支持优势企业加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投入力度,推进原创性突破、应用性转化和规模化量产。

2.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梳理16条标志性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编制产业科技创新图谱,健全“揭榜挂帅”“赛马”制度,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支持创新龙头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同推进产业体系迭代升级。

3.推动创新资源集聚共享。推动川渝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共同建立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资源共享中心,向中小企业开放。建立科技创新产品服务供需信息发布平台,促进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及其科研团队有效对接。

4.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高水平建设西部(重庆)科学城、两江协同创新区等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培育一批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科技中介组织。实施“渝跃行动”和新重庆引才计划,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支持金融机构提供科技研发风险保障产品和服务,完善研发风险分担机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知识产权局、人行重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二)实施数字赋能行动

1.加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加快推动产业大脑能力中心应用建设,完善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优质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引导服务商开通“云服务”平台,满足中小企业低成本数字化转型需求。综合运用“技改专项贷”等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

2.加快打造“一链一网一平台”生态。支持领军“链主”等优势企业延链部署工业互联网平台,带动产业链中小企业同步进行数字化改造,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金融等各环节互联互通。

3.打造一批数智转型标杆。畅通中小企业与数字化服务商信息沟通渠道,鼓励一批有意愿的中小企业先行先试,建设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标杆。遴选年度示范案例,编制数字化转型典型项目案例集,并加强宣传展示和推广应用。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人行重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三)实施金融助力行动

1.构建区域数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经济·数智金融服务”应用,实现金融服务“一站通办”。完善“大数据+金融”服务机制,对中小企业实施全维度精准“画像”。引导金融机构建立数字风控模型和快速审核机制,开发特色产品,提供精准服务。

2.完善信贷融资服务体系。推广“渝链贷”等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创新,实施“一链一策一批”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新科技、新赛道、新市场的专属产品。开展优化信贷投放专项行动,满足中小企业“短频急”资金需求。健全融资增信和风险补偿机制,加快建设10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

3.完善股权投资基金支持体系。依托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金融投资机构投早、投小、投科技,为早期科技创新项目提供资金保障。完善国有资本出资的私募基金体系,建立长周期考核、强制跟投和容错免责等市场化机制,满足各发展阶段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

4.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力度。出台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促进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降价。压实区县政府中小企业融资主体责任,将区县普惠金融服务纳入“八张报表”考核体系。

5.加大企业上市服务力度。深入实施企业上市“千里马”行动,建立健全企业上市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重庆股份转让中心功能,做实“专精特新”专板建设等改革试点。积极做好已上市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鼓励企业扩大再融资,打造一批高市值企业。

(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人行重庆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重庆证监局,各区县政府)

(四)实施质量标准品牌赋值行动

1.支持企业专利技术转化应用。完善重庆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服务功能,建立可运营专利资源池,加强专利技术分析,畅通企业与专利团队信息对接渠道,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鼓励企业开展专利转化运营,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

2.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推进产业链攻关与标准研制同部署,鼓励中小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企业标准。

3.支持企业建立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开展中小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形成产品设计、制造、使用、售后等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体系,促进产品质量水平持续提升。

4.支持中小企业打造“金字招牌”。引导中小企业强化品牌意识,指导企业制定品牌战略和路径。培育品牌专业人才队伍和专业机构,提升中小企业整体品牌设计、推广、运维支撑能力。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县政府)

(五)实施政府普惠服务提质行动

1.完善企业公共服务机制。加大政务服务和市场服务资源整合力度,优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优化升级“渝企码”,创新云上、掌上、自助、智能等服务新模式,实现服务与企业精准适配。

2.完善企业市场对接服务机制。持续开展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暨“四链融合”对接活动,优化“渝企零距离”平台功能。搭建“渝贸全球”平台,举办“渝贸全球”系列展会和贸易促进活动,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3.完善企业问题化解机制。优化“企业吹哨·部门报到”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功能,完善企业问题快速响应化解机制。落实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实现专精特新企业服务专员全覆盖。

4.健全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深入实施《重庆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加强重点产业领域知识产权预警防范,推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站建设。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区县政府)

(六)实施园区承载提升行动

1.建设中小企业生态家园。充分利用工业园区、楼宇产业园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载体,打造基础设施完善,配套服务齐备,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的初创型中小企业生态家园,为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发展空间。

2.打造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作配套集聚发展,培育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挥集群运营管理机构、龙头企业、专业机构作用,加强集群公共服务。

3.优化园区功能配套和服务。完善产业园区政策、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支持有条件的园区立足主导产业发展,探索通过市场化方式提升市场化专业化运营能力。推动园区优化行政审批和项目审批服务,力争“办事不出园”。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各区县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发挥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作用,统筹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各区县政府要重视优质中小企业培育,明确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完善优质中小企业“白名单”制度,优化政策体系,形成政策支持合力。各区县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政策,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

(三)建立中小企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完善重庆优质中小企业标准体系和评价机制,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健全中小企业统计运行监测体系,定期分析运行情况。(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统计局,各区县政府)

(四)营造良好氛围。深入推进中小企业家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综合素质。扎实做好“中小企业宣传月”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

附件: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目标清单


附件


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目标清单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2024

年度目标

2025

年度目标

2027

年度目标

责任单位

1

科技型企业

万家

6

6.7

8.6

市科技局

2

高新技术企业

万家

0.85

1

1.28

市科技局

3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效期内)

4000

4300

5000

市经济信息委

4

新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0

60

120

市经济信息委

5

新培育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4

8

15

市经济信息委

6

区域性股权市场新增挂牌培育和托管企业

200

400

800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7

独角兽企业

3

7

15

市经济信息委

8

新增制造业上市

企业

5

10

40

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市经济信息委

9

新建数字化车间

100

200

400

市经济信息委

10

新增商标有效注册量

万件

4

7.5

15

市知识产权局

来源:市政府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制造业稳增长稳预期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渝经信规范〔2024〕5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财政局、税务局,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财政、税务部门,相关单位:

现将《制造业稳增长稳预期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2024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制造业稳增长稳预期若干政策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原则,着力稳定工业增长、稳住发展预期,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落实结构性减税阶段性降费

1.先进制造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2.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单位及个人的缴费比例均为0.5%。将符合条件行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二、支持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

3.鼓励企业加大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对具有发明专利且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先进及以上的新产品,按照认定当年销售收入规模分档给予奖励;对纳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的项目,每个项目最高补助1000万元;对行业、国家、国际标准制修订的牵头企业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年累计奖励最高200万元。

4.对获得市级、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单位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年、2000万元/年的研发补助;对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公司在我市设立的高水平研发机构,按最高已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1000万元研发补助。

5.对获得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质量标杆、国家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等国家级创新资质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评估为优秀的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等市级创新资质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三、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6.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对满足条件的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单个企业项目每年贴息上限为10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同一独立法人每年享受“技改专项贷”政策项目限定为1个。对为“技改专项贷”项目提供担保且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融资担保机构,按不超过实际担保费率的5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项目担保奖补上限为1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7.实施领军(链主)企业“鲲鹏”跨越发展和“独角兽”培育计划,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在专项资金政策、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对工业企业实际发生技术改造投资后,年工业增加值首次突破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300亿元、500亿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至2000万元奖励;对认定有效期内符合条件的独角兽企业首次融资,按到位融资金额的0.5%给予独角兽企业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8.支持企业、园区实施节能降碳、节水、清洁生产等领域技改,开展动力电池和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对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按不超过设备投入的10%,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奖补。

9.对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最高300万元奖补。对未来工厂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最高500万元奖补。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中心等创新载体建设项目按不超过投资额的10%,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

四、聚力打造主导产业集群

10.支持整车企业布局海外市场,通过“整车+散件组装+本地化运营”等模式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出口,为布局海外市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检验检测、通关业务办理等方面服务。

11.对电子终端产品分类别实施稳增长政策,助力企业稳订单、育新品,并鼓励在渝布局NPI(New Product Introduction,新产品导入)项目,促进产业链创新。支持产业链企业实施智能制造项目、打造算力应用标杆。择优对集成电路投资项目、集成电路企业培育项目、重点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12.按照实际设备投资额不超过3%的比例,择优支持先进材料项目建设;根据投入情况给予建设新材料服务平台的企业最高200万元补助;对提供新材料应用场景并首次采用新材料进行试点示范的应用单位,按照材料采购额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五、升级打造支柱产业集群

13.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照不超过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且实际保险费率不超过3%的上限,给予单个产品最高500万元保费补贴。经认定的首台(套)产品,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支付额的30%给予奖励,奖励资金最高500万元。

14.加力推进食品及农产品行业创新生态体系建设,支持举办美食工业博览会,开展“爆品”打造和推广活动,对参与相关展会和活动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

15.对重点软件企业、重点软件产品及软件公共服务平台择优给予最高200万元绩效奖励,对首版次软件产品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推进软件人才能力培养、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生态能力建设,对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揭榜挂帅”项目,每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

六、培育壮大特色优势及“新星”产业集群

16.对新建及改扩建生物医药服务平台及重大产业化项目,给予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20%、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研发及生产服务平台按服务收入的3%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17.对高端摩托车新车研发给予单个车型最高100万元奖励;对出口整车企业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奖励。

18.制定出台政策措施,对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等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予以奖补,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9.对智能山地农机研发制造应用一体化典型场景示范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将营业收入和税收实现双位数增长的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为A/B类的制造业企业按规定纳入用电、融资“白名单”管理,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和分布式储能项目。鼓励各区县(开发区)对具有调峰能力的工业企业给予相应的配气价格政策优惠,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21.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推广中期流贷服务方式,力争制造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个百分点。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信用贷款等指标纳入银行机构服务制造业监管评价。

22.优化“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数字化应用平台,做实服务企业专员制度,通过线上综合集成和线下专员服务,协同提供“一站式”服务,集成化、链条化、流程化推动企业问题解决。


来源:市经济信息委


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入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4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渝经信软件〔2024〕7号

 

中心城区各区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深入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4年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深入实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4年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国家软件发展战略,持续深化《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渝府办〔2022〕21号,以下简称“满天星”行动计划),大力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提质增效,不断增强软件对经济社会各领域赋能、赋值、赋智效应,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及对重庆作出的重要讲话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要求,紧抓数字重庆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重要机遇,聚焦中国软件名城建设目标,巩固提升产业“主赛道”,加速布局产业“新赛道”,以“育主体、聚人才、优产品、拓场景、树品牌、建生态”为主线,推动我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加速进入全国“第一梯队”地位,为建设现代化新重庆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

2024年,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规模持续提升,新兴领域布局加速落地,品牌影响力持续扩大,产业发展的标志性成果更加突出。全市新增楼宇使用面积80万平方米,新增从业人员10万人,新增软件企业4000家,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200亿元、同比增长15%左右,力争培育中国软件名园1家、成功创建中国软件名城。

三、重点任务

(一)引育壮大市场主体。中心城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知名软件企业;积极推动头部企业发挥“链主”作用,引进产业链上下游优质企业,推动优质中小企业融入大型企业的生态体系;推动重点工业企业剥离信息化业务部门组建软件企业;支持有条件的软件企业挂牌上市。鼓励优势软件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聚焦工业软件、汽车软件、卫星互联网及北斗应用等重点领域,遴选培育一批“专精特新”“隐形冠军”企业。评选发布“满天星”示范企业创建对象名单。分级建立重点软件企业服务调度机制,共同加强“启明星”“北斗星”及“满天星”示范企业培育和精准服务,集约政策支持其发展壮大。持续开展市级软件企业50强发布工作,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清单。推动本地汽车、摩托车、智能终端等企业向市内中小企业采购或委托开发软件产品,促进软件企业稳订单、拓市场。加强市级部门协同及市区联动,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软件企业参加境外国际知名展会。

(二)构筑软件人才方阵。重点建设软件人才“超级工厂”,加快构建产教融合高质量人才培养模式。支持企业和行业协会创新人才评价模式,建立以薪酬待遇为重点,以职业能力、工作业绩为导向的软件人才评价认证体系。评选发布软件领军人物、杰出软件工程师、杰出软件教师,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力争出台市级层面软件人才专项政策,吸引更多优秀软件人才和团队来渝、留渝发展。探索建立以软件从业人员数量、增量、质量等为重点评价标准的软件专项资金奖补机制。动态调整市级特色化示范性软件学院、实习实训基地等名单,强化评价考核,打造“满天星”示范性软件人才教育培训机构,带动提高人才供给能力。支持中心城区依托“满天星”示范楼宇打造软件人才创新创业社区。加快软件人才市场建设,通过开展软件领域专场招聘会和高校“双选会”等,强化产才供需对接。

(三)提升产品供给能力。实施第四批关键软件“揭榜挂帅”项目,力争突破、转化一批优秀关键软件产品。开展重点软件产品(解决方案)征集,建立软件产品(解决方案)推荐目录,推动本市各级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为相关产品提供应用场景和试用环境。引导企业围绕国家需求开展技术创新,鼓励企业重点开展工业软件、汽车软件、人工智能、卫星互联网、元宇宙等领域的产品(服务)研发。鼓励本地龙头企业加大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兴技术的应用投入,有效提升现有产品竞争力。组织开展软件赋能行系列活动,持续加大优秀软件产品(服务)的推广力度,强化软件产品(服务)供需对接。指导优秀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进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试点示范名单。

(四)深化应用场景牵引。坚持以场景为牵引、应用为导向,由市级分管领导牵头,优化部门协同机制和供需联动路径,形成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度参与的协同推进体系及全流程协同工作机制。以“数字重庆”建设、国企“智改数转”为契机,从政务服务、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场景入手,定期组织专题对接活动,引导本市软件企业融入数字化应用场景和产业生态。遴选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推广应用价值的优秀场景,重点培育10个技术水平高、发展前景好、示范作用强的标杆场景,探索形成具有我市特色的场景创新生态和应用示范。

(五)打造品牌产业集群。加快推进中国软件名城创建,高质量做好名城创建诊断评估和评审验收等相关工作。支持两江软件园、仙桃数据谷软件园、重庆软件园、重庆软件天地等创建中国软件名园,聚力打造1个在全国范围内极具辨识度和硬核实力的软件产业园。中心城区强化软件产业园(楼宇)的运营管理,引导运营主体形成各具特色的运营模式,形成让企业“愿意来”到“留得住”的发展格局。强化软件产业园(楼宇)的认定、评价,持续开展“满天星”示范楼宇遴选创建工作,动态调整市级重点软件产业园(楼宇)名单。围绕人工智能、元宇宙、卫星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培育一批重点特色软件产业园(楼宇)。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心城区申报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新型消费示范城市等。推动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渝北区加快申报创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

(六)构建良性产业生态。认真落实国家对软件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制定一批具有我市特色的软件产业领域相关标准,引导企业开展DCMM、ITSS等评估认证工作。支持发展原创软件,实施首版次软件扶持计划,开展首版次软件评估,建立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提升软件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一批重点软件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软件公共服务平台评价工作。加快建设开源软件代码托管平台,鼓励龙头企业组建项目型开源社区,培育一批高可靠性、高利用率、高下载量的优质开源软件项目,大力培育开源商业化软件企业,加快培育开源软件生态。持续办好中国工业软件大会,鼓励举办开源生态、人工智能等各类特色产业活动,持续营造浓郁发展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全市软件产业“满天星”行动计划工作机制,共同解决重大项目招商、人才引育留用、场景开放等关键问题。定期组织召开“满天星”工作经验交流会、专题调研、重点企业座谈会等活动,强化产业扶持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和示范企业、示范楼宇引领带动作用。中心城区切实发挥领导小组作用,围绕“满天星”行动计划研究具体落实措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撑。统筹用好市财政专项资金推进“满天星”行动计划实施。对入选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清单的,市级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对入选国家和市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斗星”“启明星”企业培育对象、“满天星”示范企业创建对象名单的,市级择优给予奖励。对市级工业软件、汽车软件、人工智能、元宇宙、卫星互联网等领域软件产品和解决方案,以及首版次软件、软件公共服务平台等,择优给予政策支持。对纳入软件人才“超级工厂”的运营机构和成员单位,根据工作绩效择优给予奖励。对关键软件“揭榜挂帅”项目持续给予资金支持。探索加强对工业软件、人工智能大模型、北斗规模应用等领域的政策支持。中心城区要结合实际,出台并严格落实专项政策,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有效。相关区要加强“满天星”行动计划市级奖励资金使用管理,提高奖励资金使用效益。发挥已设政府投资基金作用,鼓励软件龙头企业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发起设立或参与设立软件投资基金,引导优质项目落户。

(三)完善运行监测。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中心城区认真落实数据专人审核制度,提高数据填报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合理。持续强化行业统计调查指导培训,提高运行调度工作实效。依据《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评价奖励办法》,高质量开展“满天星”工作的考核评价及动态排名工作,持续营造赛马比拼、争优创先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宣传引导。重点围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惠企政策、试点示范、国家标准等,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宣传解读活动,强化政策传导落实。持续加强“满天星”宣传矩阵打造,强化对全市产业优势、优秀企业、品牌产品、投资环境等情况的宣传推广,扩大全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知名度和影响力。市区两级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区域产业发展成效、示范楼宇建设、特色园区挂牌、重大项目招商等内容,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来源:市经信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AI及服务机器人产业集群

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加快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我委研究制定重庆市AI及服务机器人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1215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AI及服务机器人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

行动计划(20232027年)

 

人工智能(AI)是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推动AI技术与服务机器人深度融合,既是AI技术创新应用的重点领域,也是服务机器人发展的重要方向。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十四五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和全市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要求,加快培育打造AI及服务机器人新星产业集群,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机遇,充分发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等平台优势和全市先进制造业产业体系优势,以应用场景为牵引,以服务机器人为突破,以智能化、模块化、仿生化为主攻方向,加强要素集聚,完善基础设施体系,厚植创新创业生态,培育打造拳头产品,构建形成2346产业发展格局,打造国内领先的AI及服务机器人产业集群,为现代化新重庆和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建设注入新的产业助力。

二、主要目标

2027年,全市AI及服务机器人产业集群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人工智能算力显著增强,服务机器人领域AI技术研发能力和应用深度走在全国前列,国内领先的创新创业生态基本形成,突破行业关键核心技术30项以上、引进培育行业领域知名企业30家以上、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机器人产品30款以上、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应用场景30项以上全产业集群实现营业收入300亿元以上,加速构建形成2346产业发展格局。

三、重点任务

(一)夯实算力与大模型两大基础

提升人工智能基础算力。按照先利旧、次调度、再升级、后建设原则,融合发展西部地区人工智能基础算力。加快两江水土云计算中心、西部科学城先进数据中心、华为人工智能创新中心、京东探索研究院超算中心、中科云从智算中心、商汤智算中心等现有算力资源整合,为AI及服务机器人企业来渝发展提供基础算力资源。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建设,超前谋划部署新算力资源,为人工智能算法及大模型开发提供坚实保障。

构建服务机器人大模型体系。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架构、统一标准、统一支撑、统一运维原则,打造涵盖专用大模型、业务大模型、知识技能平台、人机融合系统的服务机器人大模型体系,提升服务机器人感知、交互、决策、行动的智力水平。针对服务机器人全模态感知、多轮人机对话、行为运动、自主决策等方面,部署专用大模型,开展模型训练与推理,为服务机器人提供基本智力支撑。针对各应用场景,部署业务大模型,开展模型调优训练与推理,为服务机器人精准适应特定应用场景提供智力支撑。针对务机器人技能提升和智力发育,部署知识技能平台持续为大模型赋能通识知识和行业知识。针对数字孪生、虚拟/增强/混合现实等人机交互技术,部署人机融合系统,实现人与机器自然融合,为特定场景的大模型提供人机协同训练。

(二)打造合作、孵化、运营三大平台

打造AI及服务机器人生态合作及产业推广平台。整合中关村双创服务机器人产业联盟、国家机器人检测与评定中心(重庆),以及龙头企业等资源,组建重庆AI及服务机器人产业联盟,发展科技创新、技术攻关、标准制定、工业设计、产品研发、成果转化、生产制造、检验检测、供需对接等行业服务。搭建服务机器人零部件交易市场,提高产业链运转效率。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扩大AI及服务机器人产业辐射范围,由国内合作向国际合作迈进。

打造AI及服务机器人企业孵化平台。推动组建国家技术转移成渝中心,打造金凤科创园等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加强全球创新成果捕捉与研判,争取更多AI及服务机器人领域创新成果来渝转化。组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研究院AI及服务机器人产业分院,提供全生命周期孵化服务,加快工程开发、样品试制、数据模拟、场景应用、工艺改进等能力建设,更好满足样机及小批量生产制造需求,促进创新成果加速工程化、产业化、商业化。发挥全市电子制造、机械加工领域产能优势,探索建立服务机器人共享工厂,构建形成服务机器人领域委托设计制造(ODM/贴牌生产(OEM能力,提升服务机器人产品快速响应能力

打造AI及服务机器人行业公共运营服务平台。面向城市治理、清洁服务、物流搬运、医疗康复、居家服务安防巡检等重点领域推进服务机器人解决方案示范应用,同步搭建公共运营服务示范平台,引入专职运营服务人员、外部专家,开展服务机器人保养、维护、维修等服务,为各服务场景提供更加专业、精准服务和发布基于场景的整体解决方案。支持服务平台基于链接服务机器人数据,开展融资租赁等商业模式创新。

(三)建设四类产业集聚区

建设两江新区AI技术创新核心区。发挥两江新区资源汇集优势,聚焦AI及服务机器人原创和前沿技术创新,建设算力基础,打造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标准检测、成果孵化、融资租赁、展示体验、培训应用等功能为一体的产业生态,在打造高端研发总部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上取得实效

建设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AI及服务机器人产品创新核心区。发挥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科研院所聚集、信息制造业基础优势,增加算力供给,以创新成果向产品转化为导向,快速提升AI及服务机器人产品适配性,促进产业链向高端延伸、产品向高附加值转型,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开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上取得实效

建设中心城区服务机器人整机制造集聚区。发挥九龙坡区、南岸区、渝北区等中心城区在智能终端产业的既有优势,加快推进传统智能终端产业向AI及服务机器人等高端领域发展,丰富产品谱系,积极引育行业一流的AI及服务机器人企业,在集聚整机龙头企业、打造典型应用场景上取得实效

建设渝西地区服务机器人配套产业集群区。发挥璧山区、永川区、江津区等渝西地区在智能装备制造、电子零部件产业的传统优势,加强与重点区域科创资源对接,构建形成研发在中心、制造在周边、链式配套、梯度布局的产业集群分工格局,在强链补链生产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上取得实效

(四)构建六大产品体系

清洁服务机器人。面向商场、酒店、社区等多元场景,以及陆地、水域、高空等区域清洁需求,发展具有自我感知、智能行为规划、智能运动控制等能力的清洁服务机器人,推动在物业保洁市容环卫等领域开展示范应用。

物流服务机器人。面向智慧商贸物流需求,拓展城市复杂场景即时配送、智能物流柔性拣选、智慧园区运营等应用场景,研制智慧人机协作方案,发展无人配送机器人、分拣机器人、无人叉车、AGV智能寻迹搬运机器人、全轮驱动重载移动机器人等产品,推广物流服务机器人示范应用。

医疗服务机器人。面向智慧医院、健康社区等建设需求,拓展辅助超声诊断和筛查、影像全自动诊疗、辅助精准定位、远程手术治疗、医疗物资配送等应用场景,发展医工结合的智慧医疗解决方案,积极开展手术、医护、外骨骼等医疗机器人关键技术攻关,加大相关产品应用推广力度。

居家服务机器人。面向智慧家庭发展需求,以满足生活需求为目的,发展家务机器人、教育机器人、养老机器人娱乐机器人、家用搬运机器人等多种产品推动机器人在护理陪伴、家庭娱乐休闲家庭安防监控等多种场景的应用鼓励居家服务机器人整机研发,助力相关企业孵化,带动居家服务机器人应用推广。

特种服务机器人。聚焦应急、安防、电力、化工、农业、建造等领域需求,打造安防与救援机器人、消防机器人、电力巡检机器人等成熟产品示范应用,发展危化品巡检机器人、水面/水下作业机器人、农业机器人、建筑机器人等创新产品。

人形机器人。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前瞻布局人形机器人通用原型机研发、AI通用大模型技术开发、关键零部件攻关和标准制定。聚焦灵巧臂手建模和控制技术、复杂运动控制技术、仿生感知认知技术、生机电融合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视深导航技术等领域,推动人形机器人技能提升和智能发育,加快关键技术攻关与工程化。强化机器人AI大模型能力支撑,构建开源开放的机器人AI大模型评测体系和生态,加快AI和人形机器人融合发展。

(五)打造应用示范场景

聚焦数字重庆、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与典型场景,强化AI及服务机器人产品供给,加速推动产业集聚面向重点领域的机器人+应用,建立常态化场景清单征集、遴选、发布机制,鼓励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重点行业、科研机构开放应用场景,投资建设重点示范项目,鼓励AI及服务机器人企业参与应用场景项目建设,加快形成具有重庆辨识度的标志性场景、标志性服务和标志性成果。积极开展AI及服务机器人场景主题创新活动、创新大赛等,汇聚一批具有示范推广性的解决方案,打造场景创新开放应用高地依托AI及服务机器人展示中心,鼓励企业与用户积极参与体验,开展优秀场景推介,同时加大市场推广力度,鼓励市内各方参与采购。组织召开行业产需对接会,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对接,加快研发制造与应用深度合作,构建以市场需求为牵引的产业发展模式,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六)加速产业生态集聚

加大优质企业招引力度。聚焦AI赋能、整机制造与产业链关键环节,形成招商知识图谱、产业地图,建立产业招商项目库,重点引进一批国内外一流的AI及服务机器人企业。瞄准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积极引进一批掌握关键技术、拥有独特解决方案的创业团队,推动创新成果在渝转化着力引进一批专业服务机构,提升知识产权、技术转化、认证评价、技术咨询、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能力。

建立AI及服务机器人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培育一批专注细分领域、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型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产业科创联合体,提升科技创新力,加速成果产业化。支持企业打通线上交易+线下布局相结合的营销模式,通过优势互补、供应链共享、精准营销等措施,提高产品市场渗透性。充分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优势,重点面向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引导企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鼓励企业开展服务机器人融资租赁、共享等商业模式,开发维修保养、二手交易与再制造等后市场服务,拓展企业发展空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下组建AI及服务机器人产业集群工作专班,统筹推进AI及服务机器人产业集群发展,谋划研究重大政策、重大事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经济信息委,负责日常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研究出台有助于促进AI及服务机器人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措施。相关区县结合实际规划布局AI及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合力推进相关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大政策支持

统筹市级财政科技、产业等专项资金,加大对AI及服务机器人企业引育、产品研制、载体建设、应用示范等支持力度,积极推荐条件符合的项目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工业转型升级等国家级专项资金支持。全面落实首台(套)装备、首版次软件应用政策,做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支持AI及服务机器人重点示范应用项目建设,鼓励AI及服务机器人企业充分应用大模型、人工智能技术提升机器人智能化水平。

(三)突出基金引

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分期组建百亿元规模的AI及服务机器人基金。基金由市区两级母基金与行业龙头企业专业投资机构出资共同组建,下设天使基金、产业基金等专项基金,重点投向大模型、具身智能、机器人本体等核心技术,重点扶持技术型初创期企业、成长期企业,推动企业向创新应用方向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行业趋势、市场感知、技术发展等方面的优势,建立科学高效决策机制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专业投资机构等投引作用,带动各类资本支持符合战略方向、有技术优势、有发展潜力的上下游企业创新发展调动各类资源,提供政策、资金、技术等多方面支持,以基金为纽带打造产业核心竞争力。

(四)夯实人才支撑

全面落实相关人才计划,重点瞄准海内外行业领军企业、知名高校、大院大所等加大招才引智力度。聘请国内外人工智能与机器人领域顶级院士、专家作为产业顾问。对在AI及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中具有突出成绩的中青年科学家、企业技术和管理专家予以重奖,加强实验室筹建补贴、人才补贴、家属安置等支持。创新人才认定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技术创新成果或产品落地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并形成专家、同行、创新主体自主评价等多元化评价模式。鼓励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培训机构等合作,联合共建人才教育发展中心,加强AI及服务机器人应用型人才培育。

(五)创新产品推广

整合多方资源,汇集各领域终端用户需求,开展常态化线上对接服务。建立清洁、物流、医疗、居家、特种作业等领域供需对接机制,加速服务机器人应用落地。创新应用推广模式,通过短期租赁、共享服务、代运营等方式加强应用推广,催生服务新业态。支持重点产品纳入《重庆市重点鼓励采购产品指导目录》和《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

(六)强化产业监测

研究制定全市AI及服务机器人产业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实施产业发展运行监测。市区联动定期开展AI及服务机器人重点企业调研和运行监测,实时跟踪产品研制、项目实施等情况,精准做好企业服务。探索建立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定期组织开展产业调研,跟踪评估发展效能,精准提供决策建议。

优化数据供给

完善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可信数据空间、隐私计算等技术产品落地应用,依托“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交易范式,推动实现数据可信、可控、可审计的融合应用。面向全市国企、行业龙头企业建立数据资产质量评估、价值评价等试点,引导企业发掘数据资产、开放数据资源、参与数据交易积极引进数据要素型企业重点培育数源商、数据开发商、数据服务商等多元主体推动数据的采、存、洗、标、训等业务全面发展AI服务机器人企业开展技术研发、产品升级迭代提供数据服务支撑。

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智博会、西洽会、人工智能及机器人博览会等综合性专业平台,加强宣传推介,吸引来渝投资。推进国内外权威性AI及服务机器人产业峰会与论坛落地重庆,提升全市AI及服务机器人产业国际影响力。依托AI及服务机器人创新创业大赛、工业设计大赛等赛事活动,积极开展项目投资与人才引进,做优做强产业发展生态。利用全媒体宣传推介,凝聚产业发展共识,形成共同推动AI及服务机器人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良好氛围。


来源:市经信委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31218日印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

零部件产业集群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2023—2027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3〕9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提升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

零部件产业集群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2023—2027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规划部署,切实抓好《重庆市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2—2030年)》的落实,不断完善和提升我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加快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7年,持续聚集国内外知名企业,做强做优现有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打造一批在全国细分领域领先的链主企业,重点关键技术和产品基本实现自主可控,产业基础进一步夯实,产业链供应链水平显著提升,建成跨域融合、上下协同、互利共赢、全国领先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营业收入达到7000亿元,累计新增新型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企业800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整零协同。支持整车企业加快新车型研发和投放速度,持续壮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整车产销规模,带动零部件产业集群发展。支持整车企业加大培育和采购力度,带动零部件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整车企业进一步开放配套市场,吸引市外零部件企业来渝集聚发展。推动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加强技术合作,发展新型零部件产品。支持零部件企业根据整车企业需求,加快提升同步开发能力。到2027年,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本地配套率提高30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投资局参与,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具体落实〕

(二)加快传统零部件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传统零部件企业紧跟整车企业新产品和新项目配套需求,发挥自身管理、研发、制造等方面的优势,选方向、上项目,加快向智能网联和新能源化转型。开展智能制造诊断评估活动,推动零部件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支持“链主”企业牵头构建细分领域的“一链一网一平台+智能制造单元”,建设产业链监测平台和数字化转型服务中心,带动中小零部件企业触网上云用数赋智,实现数字化转型。到2027年,全市传统汽车零部件企业累计完成智能网联和新能源化转型升级500家,累计新建10家智能工厂和100个数字化车间。(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牵头,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落实)

(三)促进行业融合。鼓励和支持电子信息制造业、先进材料等有关行业企业积极融入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加强与整车和零部件企业、科研院校的跨界合作,研发生产智能座舱、汽车芯片、轻量化车身、动力电池原材料、水性涂料及涂装等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关键系统和零部件。推进智能座舱产业园、车用功率芯片工厂等重大行业融合项目按序时进度建成投产。到2027年,全市累计推动200家汽车制造业以外的跨界企业生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牵头,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落实)

(四)强化招商引资。持续优化调整招商项目库、招商图谱和招商地图,瞄准产业空白和发展短板,开展精准招商、资本招商、市场招商。组建市、区县两级专业招商团队,实施专项招商行动,到零部件产业发达的国家和有关省(区、市)开展招商活动。推进特色产业园区创建工作,提升产业重大项目承接能力,围绕整车企业、解决方案集成商等,打造一批专业园区;聚焦动力电池、智能座舱、热管理系统、轻量化零部件等细分领域,建成一批全国领先的特色产业园。到2027年,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累计新招引企业300个,建成特色产业园20个。(责任单位:市招商投资局牵头,市经济信息委参与,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落实)

(五)培育行业优质企业。加强政企合作,培育全国领先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集团。开展优质企业培育行动,围绕发展基础较好的重点领域,认定一批“链主”企业,培育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带动更多零部件产业链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到2027年,争取1家重庆企业进入全国汽车零部件企业十强、3家进入全国汽车零部件企业百强,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的专精特新企业达到300家。(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牵头,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落实)

(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完善技术创新孵化机制,加强政产学研用协同,打造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等平台。实施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行动,支持企业争创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研发创新机构,壮大市级研发创新机构规模,引导规模以上企业全面建立研发创新机构、开展研发活动、提高研发投入比例。采取定向委托、“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核心零部件和关键技术的研发攻关。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支持企业加强专利布局,提高质量水平,创立优质品牌。到2027年,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行业累计突破核心技术50项以上,建成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5个、市级企业技术中心50个,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落实)

(七)夯实人才支撑基础。编制发布人才需求目录,用好用活引才政策,完善和落实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举措,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校对高端人才实行“双聘制”,吸引和集聚高层次人才。支持企业之间、企业与科研院校之间加强合作,大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示范团队、专业技能人才等。支持科研院校围绕产业发展需求优化学科布局,加强新工科建设,与企业共建共享现代产业学院、现场工程师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资源。到2027年,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引进国家级人才工程项目专家500人、急需紧缺人才5万人,累计培养本科、专科、中职毕业生32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牵头,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落实)

(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组建重庆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支持成立行业细分领域的市级或区县级专业联盟、联合开发体。实施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工程,支持第三方机构建立完善并提升芯片、软件、信息通讯、先进材料、充换电、氢能源等新兴领域的检验检测能力。开展标准引领行动,支持第三方机构和优势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支持企业对接上下游物流需求,与整车、物流、仓储等有关企业融合发展,持续提升运输效率。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持续培育优质企业上市,加强对行业企业的金融支持。到2027年,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综合及专业联盟达到10个,上市企业达到15家。(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牵头,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落实)

(九)优化空间布局。支持中心城区持续壮大整车产销规模,重点发展汽车软件、汽车芯片、电子元器件等基础性产品,打造产业引领示范区。支持渝西地区按照《渝西地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倍增行动计划(2023—2027年)》,聚焦优先发展方向,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有关系统和总成“串链成群”,打造产业发展“顶梁柱”。支持万州区、涪陵区、长寿区、綦江区、万盛经开区、南川区等围绕动力电池及原材料、轻量化零部件及先进材料等方向,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特色零部件,打造产业协同发展区。到2027年,渝西地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企业达到1000家,产值达到4000亿元。(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牵头,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落实)

(十)加强开放合作。对接实施好国家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关键环节产能储备和备份部署,承接重大生产力布局和产业转移。深化川渝协同机制,推动两地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培育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先进制造业集群,打造产业合作示范园区、产业协同示范区。推进行业国际化发展,支持零部件企业跟随整车企业到海外布局生产工厂和销售网络,做大出口规模;加强与全球行业领先机构和企业的合作,引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先进技术和产业化项目。到2027年,川渝两地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综合本地配套率达到70%;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出口规模达到200亿元,累计引进外资项目50个。(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招商投资局牵头,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和完善重庆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发展工作专班统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清单化、项目化、事项化推进工作落实。有关区县要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举措,打表推进实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市级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同和市、区县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市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发展工作专班牵头,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持。统筹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研究制定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对重点引进、产业链整合等类别企业给予奖励,加大对自主研发、技术改造等项目的支持力度。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要进一步加大对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的支持力度,对有关区县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给予匹配支持。(责任单位:市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发展工作专班牵头,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落实)

(三)加强督促激励。抓好对重点工作的专项督导,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建立市、区县两级定期评估和激励机制,对推动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区县、园区、企业等单位及相关个人进行激励。(责任单位:市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发展工作专班牵头,市经济信息委、市招商投资局和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落实)

(四)加强宣传引导。持续办好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国际汽车展览会等品牌活动,策划举办全球性、全国性、区域性的专业论坛、会议等。围绕政策措施、重大项目、创新成果等,组织开展新闻发布、项目签约、建成投产、产品推介、技术展示等活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政府新闻办牵头,有关区县政府具体落实)


附件:重庆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发展重点


附件


重庆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

零部件产业集群发展重点


一、动力电池系统

聚焦动力电池性能提升、下一代电池和燃料电池研发,攻关突破关键技术和产品,提升全产业链韧性和竞争力。重点发展电池管理系统、电芯、正极材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固态电解质、电池箱体等,大力发展高安全、全气候动力电池和高倍率快充电池,积极布局钠离子电池、燃料电池和半固态、全固态电池等先进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加快发展干法电极、高速叠片等先进工艺。

二、智能底盘系统

重点发展先进电驱动、电转向、电制动、电控悬架、底盘域控制器等总成,积极推动一体化智能底盘研发和产业化。先进电驱动总成重点发展先进电机、轮毂电机、电机控制器、减速器、车载充电机、电源分配单元、商用车集成电驱桥等,积极推动多合一电驱系统、高压电控系统集成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大力发展扁线定子、高磁阻转矩转子、高压线束等关键部件,积极开展碳纤维转子、高速轴承、电机电控深度集成等先进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电转向总成重点发展智能转向器、后轮转向、电调管柱等,大力发展重型商用车电动循环球和电液循环球转向器等关键部件,积极开展满足高级辅助驾驶系统的转矩叠加、转角控制等先进技术攻关。电制动总成重点发展液压控制单元、踏板模拟器等,积极开展电子液压制动系统冗余备份、高效制动能量回收等先进技术攻关。电控悬架总成重点发展电磁阀减振器、磁流变减振器等,积极开展多腔气囊总成设计、空气弹簧爆破和疲劳耐久、空簧非承压式隔膜密封、压缩机隔振及排气降噪等先进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底盘域控制器总成大力发展新型多域融合的电子电气架构,积极开展多域融合、协同高效底盘控制器和软硬解耦、六自由度一体化控制等先进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一体化智能底盘大力发展滑板底盘、商用车通用智能底盘,鼓励探索智能底盘应用场景,推动智能底盘产业化应用。

三、智能网联系统

重点发展智能座舱、智能驾驶、智能车身、车路网联等总成,加强智能座舱和智能驾驶跨域功能集成,推动单域向多域融合转型,实现舱泊融合、舱驾融合一体化,攻关多源协同感知技术与多模态信息融合等先进技术。智能座舱总成重点发展座舱域控、显示终端、舱内监控、抬头显示、智能音响、电子后视镜等,积极开展智能座舱全栈全域研发制造体系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打造多维交互智能空间。智能驾驶总成重点发展高精度组合导航、高级驾驶辅助系统、行泊一体控制器、智能驾驶域控制器、全固态激光雷达、4D毫米波雷达、摄像头、定位单元等,积极开展有条件自动驾驶及以上级别自动驾驶技术的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智能车身总成重点发展车身域控制器等,大力发展以构建智能计算平台为核心的架构平台,积极开展域控制向中央控制转型的先进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车路网联总成重点发展路侧设施、车载网关、车载通信单元、车载网联域控制器等,积极开展收集、计算、储存车端和路端数据等云端技术功能开发,推动特定场景下智能交互系统在专用车辆上的推广应用,构建车路云网图一体化平台。

四、电子元器件

重点发展车规级芯片、关键元器件,突破芯片设计、高精度制造、先进封装及可靠性评价等环节的先进技术,构建“车规级芯片+模组+应用+验证”全产业链条。车规级芯片重点发展系统级芯片(SoC)、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等主机芯片,微控制单元(MCU)控制芯片、绝缘栅双极晶体管(IGBT)、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MOSFET)等功率类芯片和微机电系统(MEMS)传感器等,大力推进碳化硅(SiC)/氮化镓(GaN)控制器等功率器件以及车路协同车联网相关模组等产品开发和产业化应用,积极开展先进制程、先进材料、先进封测等先进技术攻关。关键元器件重点发展电容、电阻、电感等无源元器件和集成电路、模块等有源元器件,补齐基础半导体材料、制造设备和晶圆制造等产业链上游,突破相关核心关键技术,积极布局车载贴片电容、车用超级电容等核心产业。

五、汽车软件

围绕智能网联汽车系统软件、功能软件、应用软件、人工智能与大数据软件等重点领域,推动汽车软件高质量发展,实现核心软件的自主可控。系统软件以智能驾驶操作系统软件为核心,重点发展高实时高安全的智能网联汽车操作系统、底层微控制单元软件、通信中间件、通用中间件等。功能软件重点发展高等级智能驾驶、智能座舱、智能车控、跨域融合类等功能软件,积极发展动态感知系统、环境认知系统、地图定位系统、规划控制系统,大力开展多摄视觉鸟瞰视角(BEV)融合感知算法技术、多传感器车端动态成图技术、类人决策技术等关键算法技术攻关。应用软件推动建设和完善智能网联汽车云控基础平台、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平台、空中下载技术系统、端云一体纵深防御安全管理平台、面向服务的开放生态平台。人工智能算法大力开展座舱图像渲染算法、语音交互算法、声音声学算法、车内感知算法等研究,提升智能座舱多维交互能力。围绕智能网联汽车数据采、标、训、仿、测全链路,积极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数据闭环技术。

六、轻量化零部件

重点发展轻量化材料和先进制造工艺,加快推动整车轻量化仿真技术研发,不断提升整车轻量化技术和成本控制水平。轻量化材料重点发展低碳材料,高强度钢、短流程钢、免热处理压铸铝合金、高强韧变形铝合金、高流动性压铸镁合金、高耐腐蚀低成本压铸镁合金等先进轻质合金材料,以及玻璃纤维、碳纤维、玄武岩纤维等新型复合材料。先进制造工艺大力发展超大型一体化轻质材料压铸成型、挤压铸造成型、半固体成型、热气胀成型、三维立体滚压成型、大型一体化热冲压成型、三维辊压成型、多物料一体成型、高速3D打印等新型成型技术,流钻螺钉、自穿铆等先进铆接技术,以及无铆连接、异种金属焊接等先进连接技术。

七、热管理系统

重点发展液冷电池热管理系统、油冷电机热管理系统、乘员舱热泵空调系统和中央集成式热管理模块,着力发展整车智能化、集成化、一体化热管理系统。大力发展板式换热器、电池冷却板、散热器、油冷器、电动压缩机、电子泵阀等关键部件,积极开展新型冷媒热管理系统、热管理集成控制器等的研发和产业化应用,鼓励探索将热管理应用软件融合至上层域控,推动热管理域与动力域、底盘域三域融合。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渝车出海”

行动计划》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3〕8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渝车出海”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渝车出海”行动计划


为推动重庆市汽车企业进一步抢抓汽车出口发展机遇,深度融入全球汽车产业链和价值链体系,助推国内国际“双循环”,加快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目标

加快建设全国领先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出口基地,实现由产品出口向品牌及技术输出等价值链高端环节跃升。到2027年,全市整车年出口量占全国整车年出口量的比重达10%;打造1—2家国内领先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出口企业和品牌,企业海外工厂布局不断完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形成较强的国际辐射能力,年出口金额超过120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提升企业出口能力。

1.支持整车企业全面深化海外战略,将拓展国际市场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持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整车企业加大各类适销产品的研发推广力度,进一步优化产品和品牌结构,面向亚洲、非洲、拉美等发展中地区,重点出口传统燃油乘用车、载货车及专用车产品;面向欧美和大洋洲等发达地区,重点出口高端智能网联新能源乘用车产品以及新能源商用车产品。支持整车企业持续巩固传统燃油车市场,根据海外市场需求不断提升传统燃油车的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推动产品更新换代。同时,积极抢占智能网联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商用车等新兴市场,扩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整车出口规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

2.支持整车企业积极布局海外市场,通过设立分支机构、组建本地化运营团队等,完善海外销售渠道。鼓励整车企业加强与国外销售公司合作,通过海外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共建海外市场营销渠道。鼓励整车企业在出口目的地建立完善的汽车维护保养服务体系,为用户提供全方位、全链条的售后服务,持续提升消费者用车体验。鼓励整车企业加强协同合作,共享海外营销、服务渠道,实现“单渠道、多功能”联动发展,拓展市场覆盖面,提升重庆生产的汽车在国际市场的抗风险能力。支持整车企业在海外建立数据储存服务平台,支撑智能网联整车产品出口。(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3.推动汽车出口从单一的整车出口贸易模式向“整车+散件组装+本地化运营”等多种模式转变,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实现全面出口。鼓励整车企业在海外有步骤地建立整车生产基地和散件组装工厂,减少物流运输成本,提升产品在目标市场的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

4.建立重庆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出口联盟,整合现有资源,引导整车企业提高与核心供应商在产品、技术、资金、物流等多领域的要素协同能力,建立优势互补、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支持零部件企业跟随整车企业抱团“出海”,积极争取进入国际整车企业配套采购体系,全面拓展整车配套、售后服务、特色改装等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

(二)积极完善出口通道。

5.积极协调央企、沿海港口企业,帮助我市整车企业争取海运滚装船舱位,引导整车企业结合产品运输需求,与海运滚装船运营企业签订“量价运力捆绑协议”,支持我市物流平台企业与海运企业合作打造海运滚装船。协调国铁集团增加重庆至俄罗斯、中亚地区的中欧班列计划,保障我市整车出口需求。(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6.完善果园港出口汽车物流通关服务体系,支持企业自主选择通关模式,提升我市汽车出口通关效率,依托长江黄金水道、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通道出口汽车。针对整车龙头企业,不断优化汽车出口综合物流解决方案,降低物流成本。(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

7.持续培育汽车物流龙头企业,加快引导汽车运输采取公转铁、公转水等多式联运模式,大力引导汽车物流企业智能化转型,持续降低物流成本。推动提升海外物流“最后一公里”服务能力,鼓励汽车物流龙头企业沿出境出海大通道“走出去”,在沿线布局海外仓,不断提升海外物流运输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三)提升海外市场政策法规应对能力。

8.积极研究海外市场政策法规。组建法规专家团,搭建共享服务平台,深入研究欧标、美标等全球主流汽车法规的共性及差异化要求,以及碳足迹、关税、投资、本地化等政策。引导企业认真研究出口目的地国家及地区的汽车市场准入条件、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并在平台实现共享,为汽车企业实现快速、高质量出海提供政策指引。引导企业积极关注主要出口目的地国家及地区的《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议》(WTO/TBT)通报,支持企业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前瞻性研究,引导企业规避国际风险。(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

9.积极参与海外市场政策法规制定(修订)。引导龙头企业更好地运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东盟自贸协定等关税减让及原产地规则,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修订)。鼓励企业参与东盟、南美地区相关标准的制定(修订),实现产品、品牌、规则的同步输出。支持企业、行业协会等加强与国际产业组织、标准组织的联系与合作,积极参与其组织的例行对话或国际性会议,加快推动区域间产业准入与标准互认。(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重庆海关)

10.完善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能力。加强认证结果和检验检测结果的国际互认,减少重复性认证和检验检测。鼓励检验检测机构成为国际认证机构指定实验室,招引国外权威汽车认证机构在渝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加强工厂检查合作。提升动力电池、汽车电子、汽车软件以及数据安全、碳足迹等汽车相关合规性认证和检验检测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四)大力提升品牌影响力。

11.全面推行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工具,提高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开展对标行动,鼓励企业对标国内外知名企业,提升质量技术水平。引导企业建设质量动态评价系统,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市场监管局)

12.积极支持整车及零部件企业加强与专业服务机构合作,围绕出口新车型上市、关键核心技术发布、质量管控水平提升等主题,在海外举办专项活动,不断提升企业影响力,赋能企业国际化布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13.充分发挥我市经贸机构作用,争取境外知名展会优质资源,积极组织整车企业参加各类国际高端展会,拓展采供对接渠道,稳订单、促交易、拓市场,树立重庆汽车品牌的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五)不断强化金融支持。

14.充分发挥陆海新通道金融服务联合体作用,推动境内外金融机构合作破解跨境贸易本币结算、跨境供应链融资以及境外产业融资、汽车消费金融产品供给等金融服务中的痛点堵点问题。推动金融机构针对重庆汽车出口,提升跨境贸易结收汇便捷化水平,拓宽汽车出口跨境结收汇渠道,并开展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专项行动,降低汇率风险。推动跨境融资业务模式及路径创新,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合作为汽车企业积极开展“外保内贷”“多式联运”提单融资、离岸人民币国际信用证等国际贸易金融业务,以及推动融资租赁公司开展存货融资租赁服务。推动金融机构提升重庆汽车“走出去”跨境贸易投资对接服务水平,跨境精准寻求有效交易合作方。(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15.进一步完善政银保企风险共担机制,用好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信机制和保障功能,优化出口退税政策,给予出口企业更多优惠支持。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订单的支持保障力度,鼓励中国信保重庆分公司在海外市场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配合银行金融产品,加大汽车出口授信力度,对汽车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风险保障。(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六)持续推进人才供给。

16.加强产教融合,鼓励高校与汽车企业合作,针对汽车出口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建立汽车出口企业人才培养机制,探索开展联合式、定向式、订单式培养,着力培养一批熟练运用外语、熟悉国际经贸业务和法律知识的专业型、复合型人才。(责任单位: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委)

17.用好人才引进政策,为出口企业提供人才支撑。支持汽车出口企业人才申报新重庆引才计划等引才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从人才奖励、生活补助和住房保障等方面给予激励支持。持续开展汽车出口企业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鼓励相关单位通过市场化方式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经济信息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指导。

依托重庆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强化市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发展工作专班统筹作用,协调解决汽车出口中的困难和问题。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服务力度,强化部门协同,把推动汽车出口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日程。(责任单位:市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发展工作专班)

(二)加大政策支持。

在果园港对出口汽车实行快速通关,提高通关效率。协调中欧班列等国际铁路班列优先保障出口汽车舱位,并给予汽车出口企业协议价支持;开行“沪渝直达快线”汽车滚装班轮,帮助汽车出口企业提前预定海外滚装船舱位,降低出口汽车物流成本。对汽车出口企业在新产品开发、销售体系建设、质量体系认证、境外参展参会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支持汽车消费金融公司“走出去”设立分子公司,为出口汽车在海外销售提供终端消费信贷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金融监管局、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

(三)注重宣传引导。

持续办好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国际汽车展览会等品牌活动,策划举办全球性的整车及零部件产业会议。支持有关单位和企业面向海外开展研究成果、技术方案、新产品、新专利等发布活动,帮助我市汽车出口企业加强境外品牌宣传。(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重庆市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3〕9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工作安排,加快推进我市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引育壮大跨境电商主体

加大对年度全球商品交易总额超过30亿元的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企业、年度进口总额在10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进口供应链链主企业、年度出口总额在10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卖家等的招引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行业垂直类跨境电商平台或独立站,对相关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和自建独立站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加大对细分类目跨境电商标杆企业的培育力度,支持传统外贸、生产制造和商贸流通企业通过专业合作、数字赋能等方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对跨境电商第三方支付企业在渝设立全国性或区域性功能中心并开展跨境电商支付业务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完善市场化跨境电商专业服务体系,重点培育一批软件开发、数据分析、营销推广(含国际化网络直播)、财税支持、培训教育、知识产权代理、法律支持等方面的跨境电商专业服务企业,优化跨境电商产业生态。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参评市级数字商务企业、电商示范企业,对获评企业给予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到2027年,争取全市跨境电商年交易规模在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到100家、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20家、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达到5家,跨境电商经营主体达到270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招商投资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统称区县政府)〕

二、强化跨境电商品牌建设

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制定品牌发展战略,立足技术、质量、服务、文化、体验等品牌内涵特质,强化品牌建设和运营,提升品牌价值。鼓励有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培育打造DTC(直接面向消费者)品牌。鼓励跨境电商企业使用自主品牌开展业务,借助社交媒体、搜索引擎、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直播等数字化平台进行品牌营销推广,对跨境电商企业开展自有独立站境外营销推广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加大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对在跨境出口目的国注册自有商标、开展产品国际认证、申请专利的跨境电商企业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三、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

强化土地等要素保障,鼓励各区县结合产业特色和发展重点,培育建设物流仓储类、跨境直播基地类、专业服务类、平台合作类等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鼓励园区设立跨境电商线下服务中心,打造智慧园区(口岸)系统,提供业务培训、人才培育、企业孵化、政策宣讲、资源对接、市场拓展、通关申报、智能仓储等公共服务。推荐优秀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参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对市级跨境电商示范区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到2027年,全市争取建成12个具有一定规模的跨境电商产业园,累计入驻企业数超过50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四、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建设

推广“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推动汽车摩托车配件、消费电子、通用机械、五金工具、轻工纺织、智能家居、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等优势特色产业以跨境电商方式出口,助力“重庆造”产品“出海”。依托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业园区等载体优势,以打造品牌、构建产业链供应链为抓手,培育发展适合跨境电商出口的制造业集群。鼓励生产制造企业通过跨境电商方式进行数字化改造和升级,打造要素集聚、反应快速的柔性供应链,为适应跨境电商小单、高频、定制等交易特点提供产业支撑。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设跨境电商供应链数字化协同平台,推动原料采购、生产制造、终端销售等产业链上下游环节实现业务协同,促进制造业与跨境电商深度融合。到2027年,争取全市年进出口总额超过5亿元的跨境电商产业带达3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农业农村委、重庆海关,各区县政府)

五、推动跨境电商创新发展

用好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等政策,探索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发展“保税展示+跨境电商”快速配送新零售模式试点,加快推进宠物食品跨境电商分装零售进口试点,探索开展食品跨境电商分装零售进口试点,积极争取医药产品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推动跨境电商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融合发展,支持市场经营者通过自建平台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监局、重庆海关,各区县政府)

六、提升跨境电商通关便利化水平

优化跨境电商通关节点布局,支持通关监管场所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持续提升通关便利化服务水平,增强综合服务能力。支持综合保税区建设机场前置货站,对跨境电商企业通关采用“简化申报”“清单核放、汇总统计”方式,优先查验跨境电商进出口货物,实行“7×24小时”预约通关。优化完善跨境电商出口货物拼箱作业模式,推动跨境电商出口监管实行“过程上链、对象赋码、分类通关”。建立跨境电商出口协调员制度,畅通“关地”“关企”联络渠道。全面推广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中心仓模式。支持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物流中心(B型)内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和进境保税货物在满足监管条件下实现互转,允许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同其他保税货物“同仓存储、同车运输”。(责任单位:重庆海关,各综合保税区管委会)

七、优化跨境电商税收政策

引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对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政策条件的退运进境原跨境电商出口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出口企业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引导出口企业在重庆跨境地方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出口商品信息并进行免税申报。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涉税辅导个性化服务。(责任单位:重庆市税务局、重庆海关)

八、优化跨境电商外汇管理服务

鼓励符合条件的银行申请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支持境内国际寄递企业、物流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为客户代垫与跨境电商相关的境外仓储、物流等费用。跨境电商企业可将出口货物在境外发生的仓储、物流、税收等费用与出口货款轧差结算。跨境电商企业出口至海外仓销售的货物,汇回的实际销售收入可与相应货物的出口报关金额不一致。引导更多银行上线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业务,提升跨境电商贸易便利化水平。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采用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品开展汇率避险给予资金奖励。(责任单位:人行重庆市分行、市商务委、市财政局)

九、加大跨境电商金融服务支持力度

搭建跨境电商数字金融服务网络,着力提升综合性数字金融服务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展跨境电商投融资服务,开发创新信贷产品,运用电商供应链物流、资金流等信息,开展应收账款融资、保兑仓融资、融通仓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依托重庆产业投资母基金,带动社会资本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加强对跨境电商企业的上市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对完成上市融资的企业按照现行政策予以奖励。发挥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作用,推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出口信保重庆分公司)积极拓展产业链承保业务,深化对产业链上下游协同服务,加大对跨境电商企业上游采购的信用支持和融资增信;针对跨境电商特点,将合同流、货物流、资金流作为授信评估的重要内容,进一步优化出口信用保险承保和理赔条件,优化快速理赔服务机制。按照我市现行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政策,对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的小微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投保的出口信用保险保费,市级财政予以全额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商务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人行重庆市分行、市金融监管局、出口信保重庆分公司)

十、打造专业高效跨境电商物流服务网络

充分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支撑作用,建立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中欧班列、长江航运、航空货运等高效衔接机制,提升跨境电商物流效率。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拓展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货物中转集散、区域分拨等多元化业务。优先为跨境电商企业协调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舱位,常态化开行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跨境电商专列,支持开展多种贸易方式拼箱拼列运输,降低物流成本。积极引入航空公司来渝设立货运基地,开行跨境电商空运货机专线,建设跨境电商航空货运转运(分拨)中心。提升跨境寄递服务能力,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中欧班列邮件快件寄递运输常态化运行。鼓励寄递企业与跨境电商企业有效协作,建立跨境寄递商业联合体,实现境外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重庆机场集团、陆海新通道运营有限公司、渝新欧(重庆)物流有限公司〕

十一、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发展

推进市级公共海外仓建设,支持大型物流仓储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大型跨境电商卖家等在国际航空、班列枢纽城市及重要贸易节点地区通过自建或租赁等方式建设布局海外仓,构建覆盖全球的海外仓服务网络。鼓励寄递企业依托寄递物流网络建设海外仓及处理中心,提高跨境电商配送时效。鼓励具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海外仓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建设海外仓服务平台,促进海外仓供需对接。推广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备案“无纸化”,实现“一地备案,全国通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市邮政管理局)

十二、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等多双边国际合作机制,深化与以东盟为重点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跨境电商交流与合作,带动多双边经贸合作。加强重庆、新加坡“双枢纽”联动,建好中新(重庆)跨境电商产业园,推进中国西部地区与东盟跨境电商和数字贸易合作发展。积极参与标准化建设,支持科研院所、社会团体、企业等积极参与跨境电商营销、洽商、物流支付、统计等各领域标准研制。(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三、健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

迭代升级重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拓展重庆跨境地方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完善信息共享、统计监测、风险防控、智能物流等公共服务体系,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平台对接,探索创新跨境电商金融服务。培育引进跨境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物流、报关、信保、融资、收汇、退税等一站式综合服务。举办中国(重庆)跨境电商交易会,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产品展示、品牌宣传、合作洽谈、信息交流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政府口岸物流办、重庆海关、重庆市税务局)

十四、打造多层次跨境电商人才队伍

支持引进跨境电商行业高层次人才,将跨境电商平台运营、信息技术产品开发、供应链管理、海外媒体投放等跨境电商人才纳入市级人才政策支持范围。鼓励高等院校加强跨境电商专业人才培养,结合实际设置跨境电商专业,深化产教融合。支持建设跨境电商人才孵化中心和实务操作培训基地,开展跨境电商应用人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支持举办国际化、专业化的跨境电商人才交流活动以及跨境电商职业技能大赛。(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

十五、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

成立重庆市跨境电商协会,强化行业自律,在产业集聚、企业互联、人才培育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支持举办行业峰会、企业沙龙等多种形式的跨境电商行业交流对接活动。积极挖掘跨境电商发展创新亮点,形成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适时复制推广。统筹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渠道开展多层次宣传引导,营造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民政局)


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重庆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产业地图

(2023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3〕8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加强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统筹,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先进制造业发展产业地图(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动产业地图落地。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关于印发《重庆市传感器及仪器仪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

渝经信电子〔20238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传感器及仪器仪表产业集群

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加快构建“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打造传感器及仪器仪表高成长性产业集群,我委研究制定了《重庆市传感器及仪器仪表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7年)》。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119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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